真的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阿
就像新聞中提到的一樣
如果男人有本事女人怎麼可能從事這酒店行業
講起來也真是無奈阿
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
沒有一個女人天生就立志想做酒店這行
多的是生活環境負擔的壓力阿
新聞中的女子如果像她所說的
從未越距過得跟客人保持一定的分際
就真的要給她一片 { 貞潔牌坊 } 了
現在做酒店這行的女子能不迷失又能保持自我的
真的沒幾個了
各位同行的姐妹們
~記得阿莫忘初衷~~~阿~~~~
曾姓男子和妻子結婚16年,
他不滿老婆從事八大行業,
常和男客傳親密簡訊,
每天想到她陪客人聊天、搞曖昧就痛苦不堪,
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;
林姓妻子卻說「如果一個男人經濟穩定,何須女人下海當酒女?」
加上割捨不了和先生感情,
法官認定2人仍有機會挽回,判決不准離。
曾男向法官說,婚後2人相處很不愉快,
因妻子有妨害風化前科,
當初答應從事八大行業會嚴守分際,
卻頻頻和客人傳曖昧簡訊,還和前夫關係不明,
對生病的婆婆大小聲等,
從去年中起開始分房睡,認為婚姻已經撐不下去了。
他認為,每天想到老婆出去上班,
和哪一位客人吃飯、搞曖昧,
自己就很痛苦,但對方要100萬元才肯離婚,
自己根本無法負擔,
而現在住的房子是自己和父親拿錢買的,
老婆一毛錢都沒出,認為她沒有分擔家計,
不知去當酒女賺得錢都到哪去了。
「如果一個男人經濟穩定,何須女人下海當酒女?」
林女反駁說,從事八大行業也是為了賺錢分擔家計,
嫁給先生16年,一開始2人共同打拚,
自己曾四處打零工賺錢,當酒女只有6年,
但生活費、扶養費,買菜錢等,自己都有負擔。
林女還說,丈夫工作不穩定,
為了體諒他盡量都不計較,
但自己在台灣跟老公最親,
也割捨不了這麼多年情感,
如果有認識新的人,早就巴不得離開了,
堅稱自己從事八大行業沒有超越分際,
希望老公回心轉意,給彼此一個機會。
法院審理後,因曾男控訴未提出證據,
加上分房未達1年,認定雙方仍有溝通協調可能,
不至於分居導致婚姻陷於難以維持,
駁回曾男離婚之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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